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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不应该救市一直是各方热议的话题,但笔者认为,真正应当转变的观念是,股价应该靠大股东而不是靠来维持。只有健全股票分红机制,使投资者愿意长期持有股票,才能从根本上维持股价的稳定,“大小非”过度减持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公司上市后,大股东或“大小非”股东真正拥有的资产已经由公司资产转变为公司股票资产。在没有全流通之前,大股东或“大小非”股东通过企业IPO是为了给企业融资,这时他们持有的股票不能反映其真正价值。在全流通之后,他们的股票价值才真正实现。因此,大股东或“大小非”股东只有通过股票的保值、增值,才能维护自己的根本利益。
当务之急是应当健全股票分红机制。否则,股票不分红或很少分红,投资者只有通过买卖股票的差价来获利,那么股市就是赌场,只有投机收益,股票只能是赌场的筹码,股市的长期投资只能是一句口号。
为了使上市公司能够分红,同时又不影响企业发展,这里有必要引入无风险回报率(Free-risk Return)这一概念。无风险回报率是指会投资者投资信用等级较高的、收益稳定的金融产品所获取的收益率。这类金融产品包括银行各类存款、国债、金融债券及其信用等级相似的其它金融产品。
引入无风险回报率之后,上市公司的利润率也应该重新定义:上市公司利润率应当是目前定义的公司净利润率扣除无风险回报率之后的差额。假如按照目前的会计准则,A公司2007年净利润率为12%,同时2007年的无风险回报率是3.5%,那么按照新定义,A公司2007年的利润率应当是12%-3.5%=8.5%。
上市公司的分红应当等于无风险回报率加上公司利润的一部分。还以上述A公司为例,分红=3.5%+8.5%×30%(假设上市公司拿出利润的30%分给股东)=6.05%。
可见,只有经营情况好、利润率高的上市公司才能给投资者分配高于无风险回报率的收益,投资者才愿意购买其股票,并且愿意长期持有。假如PE值为10倍的股票,意味着上市公司的利润为10%,如果投资者认为8%的上市公司利润是合理的,那么上市公司的股票就将上扬20%。只有这样,大股东或“大小非”股东才会真正获益,才能够使“大小非”股票保值增值,才能够真正维护好股价。否则,投资者就会抛弃上市公司股票,去购买信用等级较高的、收益稳定的金融产品,获取无风险回报率。如果担心上市公司因为分红影响到自身的扩大再生产,那么就应该允许上市公司将分红资金通过发行债券进行募集。由于上市公司利润率己扣除无风险回报率,分红的股份基数也大于发债的债券基数,所以发债不会增加上市公司成本,也不会影响其利润。
如果上市公司不赢利或PE值很低又不分红,那么股票就可能被投资者抛弃,导致其股价继续下跌或超跌。当上市公司股价不能反映上市公司的真正价值时,应当允许资本市场进行并购。通过并购,促使上市公司进行分红,使上市公司股价得以提升,从而实现会资本投资股票的预期收益。
此时,资本市场应该迅速建立并购基金,给希望并购上市公司的各类投资者以“过桥资金”;同时还应当完善上市公司并购制度或退市制度,以保证所有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使大股东或“大小非”股东真正实现股票的增值和保值利益,进而达到维护股价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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