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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国内的券商是"做庄"文化的始作俑者,很多券商不仅亲自参与做庄,而且市场上绝大多数"庄家"都是通过券商提供的"拖拉机"账户来逃避监管的。只要你是一个大户,任何一个证券营业部都能随时给你提供几十、几百甚至上千个"分仓"的账户。因此,证券账户实名制一直被业内看做是遏制"庄家"操纵的利器。
2002年6月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颁布的《证券账户管理规则》正式实施,该《规则》对开立证券账户作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其中强调了自然人委托他人代办开户的,要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
然而,这与真正意义上的实名制却相距甚远。因为,如果不对券商现有的存量账户进行彻底有效的清理,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杜绝"拖拉机"账户的现象;如果投资者开设证券账户仍然是通过券商的窗口代办,就不可能堵住源头,实名制也将同样是名存实亡。
最彻底的办法也许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地对全国的证券账户进行一次重新登记,并从此要求开立证券投资账户的个人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直属的机构或其他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登记。当然,这在实际操作上有很大难度。比如,对逾期不来登记的投资者该如何处理?登记的过程如何监控?但是,相信这些困难终究能找到解决的办法。只要监管者有足够的决心,周密安排,将对"庄家"的清理查处工作与账户登记工作同时进行,就一定能对国内证券市场来一次彻底地清洗和涤荡,从而将那些隐藏于暗处的不良分子彻底清理出场外。
除了证券交易实名制,加强常规监管无疑也不可或缺。对此,人们更关心的是:谁来监督监管者?对涉嫌操纵的行为,投资者是否有权提请监管部门调查?调查过程是否能及时公开?是否能对调查结果进行听证?此外,新修订的《证券法》明确规定,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如果给投资者造成了损失,投资者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得到民事赔偿,但是最高人民法院现行的相关司法解释却规定只受理因虚假陈述导致的民事侵权索赔案件。对此,即将出台的新的司法解释也应考虑予以修正。
对于不规范的"庄家"操纵行为,也许仍有人会打着投资者的旗号,以"中国特色"、"新兴市场"为由呼吁对其网开一面;管理层在某种程度上可能也有借其活跃市场的心理;广大散户心情则可能更为复杂,对之既恨且爱,甚至仍寄望于跟风操作博取短线。此种心理缺乏长远眼光,实不可取也。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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