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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储粮河南公司原总经理、党委书记李长轩因受贿1407.9万元人民币、4.5万美元及巨额财产来路不明,被判无期徒刑,一审判决生效。 李长轩于2002年到2011年,任职中储粮河南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独掌河南分公司大权。2011年12月9日,因贪污腐败问题,李长轩被中纪委双规,随后转由河南省鹤壁市检察院侦办。其后,中储粮驻马店直属库、商丘直属库、安阳直属库等负责人被批捕。 目前上述直属库负责人案件审理结果尚未公布。7月15日,本报致电鹤壁市中级法院,该院法宣科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早在窝案公开之前,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内部即已查实多个直属库存在违规采购、滞留政策性粮食补贴金、利用“亏库”、“质价不符”、“转圈粮”等手段套取国家收储资等问题。 今年5月份,国家审计署对中储粮2011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查出中储粮所属湖南分公司等5家分公司部分直属库违反国家规定,通过出售给关联企业再回购的方式,把52.21万吨“转圈粮”转为中央储备粮,谋利1702.58万元;将政策性粮油贷款用于购买商品粮1.434亿元、滞留政策性粮油补贴资金29813.69万元。 “转圈粮”一直是公开的秘密,也被外界认为是中储粮“垄断”的实证而遭诟病。 对此,中储粮官方在给本报的书面回复中称,部分直属企业参与购买政策性粮食,主要原因是:一是为中央储备粮轮换采购粮源;二是服务中小用粮企业,直属企业从第三方购买政策性粮食,没有违反当时的拍卖交易规则。对于直属企业违规行为已经在整改。 李长轩“窝案”起底 李长轩被捕主要是受到登封市粮食收储公司负责人王国顺的案发牵涉 法院审理查明,李长轩自2002年至2011年先后担任中储粮郑州分公司总经理、中储粮河南分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在任职期间,李长轩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漯河市大道谷物有限公司董事长苑振水、登封市粮食收储公司负责人王国顺等65人贿赂1407.9万元人民币、4.5万美元。另外,李长轩另有人民币893.6万元不能说明来历。 而李长轩则先后为宛振水、王国顺等人在托市粮收购、中央储备粮调拨、人事安排、粮库建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李长轩被捕主要是受到登封市粮食收储公司负责人王国顺的案发牵涉。王国顺此前曾任登封粮食局党组书记兼局长。该公司原为国有企业,后在王国顺操刀改制下变为民营企业。 李长轩与王国顺过往甚密,在李长轩主持下,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名义出资收购了登封市政府持有的登封粮储30%的股份,此后,登封粮储挂牌为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登封收储有限公司。同时,王国顺被任命为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副总经理。 王国顺借改制将登封市粮食收储公司变为己有后,2008年以来,登封市粮食局职工联名举报王国顺,指称王国顺利用担任粮食局局长的职权,侵吞原属粮食局的优良资产。 随后河南省审计厅介入调查,2008年12月出具了“豫审[2008]第162号”审计报告称:“登封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自2006年至2008 年不足三年时间内,涉嫌非法违规使用国家粮食收储专用资金总额达9亿多元;涉及骗取、贪污、挪用和不明去向的资金达2.45亿元之巨。” 2010年,因为河南省对王国顺案件的查办,中储粮河南分公司与王国顺才脱离关系。2012年,王国顺被捕,随后牵扯出李长轩。 河南大道谷物有限公司是由原漯河市粮油总公司改制后的粮食仓储企业,实际控制人为苑振水,凭借与李长轩的关系,该公司下辖孟南国家粮食储备库、乌江国家粮食储备库和河南省一00五粮食储备库三个仓储企业。 (责任编辑:DF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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