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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股开户及交易指南 |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11 6:22:3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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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外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交: (1)境外商业注册登记证、授权委托书、董事身份证明书及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若办理代理委托,还需要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和企业法人(董事)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须有法人或董事的有效签字)。 (二)境内个人投资者 境内个人投资者需提交: (1)金额7800港元(相当于1000美元)以上的外汇资金进帐凭证及其复印件; (2)境内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提交上述文件材料后,填写"自然人或法人证券帐户申请表",在证券部B股柜台办理开户手续。 开户费用 个人投资者每户120港元;机构投资者每户580港元。 开户机构 凭B股资金帐户证明,到境内具有经营B股资格的上海证交所会员(证券商)申请开立B股股票帐户。 办理手续 (一)境外投资者 1.境外个人投资者提交: (1)境外身份证、境外护照或中国护照及复印件; (2)若为代理人代开户人开户,须持有加盖开户人有效印鉴的授权委托书。 2.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交: 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境内个人投资者 开户时须提交: (1)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 1000美元以上的银行进帐凭证。 提交上述文件材料后,填写"上海B股投资者开户登记申请表",在证券部B股柜台办理开户手续。 开户费用 个人投资者每户19美元;机构投资者每户85美元。 B股开户注意事项 1.境内个人投资者办理B股开户可委托他人代办,但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 2.境内法人不允许办理B股开户; 3.境外个人投资者可委托他人代办,但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 4.境外居住,但未取得境外永久居住权的,视同境内居民办理; 5.除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等另有规定外,一个自然人机构只能开立一个B股帐户。 选择交易方式 与A股一样,投资者在开户的同时,需要对今后自己采用的交易手段、资金存取方式进行选择,并与证券营业部签订相应的开通手续及协议。 目前证券营业部普遍存在的交易委托方式主要有:柜台当面委托、电话委托、传真委托、小键盘委托、触摸屏自助系统、远程可视委托和网上委托、手机委托。 B股交易规则 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 - 11:30,下午1:00 - 3:00(北京时间)。深市逢每周六、日及国内和香港公众假期休市。沪市为双休日和上证所公布的休市日休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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