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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利好助力券商股持续大涨 机构称五朵金花潜力大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1/7 18:02:21  文章录入:萃富投资  责任编辑:萃富

  编者按:虽然通车日期没有明确,但沪港通相关的系列问题仍然需要明确。在昨日的例行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邓舸就关于沪港通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问题的有关情况进行明确。随着“沪港通”开通进入倒计时,以及证券业最大并购案,申银万国吸引合并宏源证券获批,券商股迎来新的机遇。分析人士认为,券商10月经营数据正在陆续发布,受融资融券余额继续扩张影响,其业绩有望继续向好,激起对新一轮券商股行情的期待。

  证监会:沪港通试点准备到最后阶段 相关问题需明确

  对于市场普遍关心的沪港通何时启动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6日表示,沪港通试点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到了最后阶段。

  市场原本预期沪港通在10月份开通,但最终期望落空,曾俊华昨日再次重申10月份开通只是市场期望,但强调技术已准备就绪,“我们现在已经可以启动”。曾俊华又表示,过去6个月已经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包括两地证监会已签署合作备忘录、港交所(0388)已申领ATS牌照、香港金管局亦推出加强人民币流动性的措施。而是次访京后亦得悉,双方的交易系统已经可以随时执行沪港通,两地有关机构都没有特别重大困难。

  同时,港交所5日披露的三季报称,沪港通准备工作已大致完成。但截至5日,港交所尚未取得启动沪港通的相关批准,尚无实施沪港通的确切日期。

  虽然通车日期没有明确,但沪港通相关的系列问题仍然需要明确。在昨日的例行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邓舸就关于沪港通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问题的有关情况进行明确。

  对于“在沪港通实行名义持有人制度下,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的认定和披露是以名义持有人为准还是以实际权益拥有人为准?”的问题,邓舸表示,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年修订)》的规定,年报中应当披露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名称等,若持股5%以上股东少于10人,则应列出至少前10名股东的持股情况。目前,A股市场是依照记载于登记结算机构的股东名册确认股东身份的,也即按名义持有人进行确认。在沪港通实施初期,以名义持有人披露前十大股东是确保市场效率的重要制度安排。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信息披露问题,邓舸表示,《证券法》第67条规定,“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上市公司需要报告、公告临时报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和虽未登记在其名下但该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应当合并计算。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按照上述规定切实履行权益披露义务。

  根据《沪港股票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香港投资者通过沪股通买卖股票达到信息披露要求的,应当依法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因此,通过沪股通买入内地市场上市公司股票的香港投资者,是信息披露的义务人。

  关于境外投资者持股比例上限计算和认定的问题,邓舸介绍称,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应当合并计算”。“本办法所称一致行动,是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

  根据《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规定,境外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应当合并计算其持有的同一上市公司的境内上市股和境外上市股。在境外投资者申请QFII资格时,应当切实履行持股信息披露和禁止短线交易的有关要求。QFII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合并计算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同一QFII管理的不同产品的持股情况应当合并计算。

  沪港通下,境外投资者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

  最后,关于资产管理公司或集团公司的权益披露问题,邓舸表示,《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和虽未登记在其名下但该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应当合并计算。沪港通下,资产管理公司或者集团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履行权益披露义务。(中国网)

  四大利好助力券商板块崛起 逾17亿元资金围猎9只龙头股

  消息面上,据中国香港特区政府网消息,中国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11月4日上午出席行政会议前在会见传媒时称,将在北京出席APEC会议期间,争取尽早让“沪港通”开通。这一消息点燃了市场对券商板块做多热情。

  另外,证券业最大并购案,申银万国吸引合并宏源证券无条件获批消息也给券商板块上涨再添一把力,据悉,宏源证券换股价格为每股9.96元,换股比例为2.049%,预计交易金额近400亿元,吸收合并宏源证券后,申银万国市值将超过700亿元,一举跻身行业前三。

  值得一提的是,券商亮丽的三季报业绩也利好券商板块未来市场表现,从2014年前三季度上市券商经营数据来看,19家上市券商合计扣非(剔除中信证券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综合收益、净利润分别为336.3亿元、291.6亿元,同比增长59%、47%,业绩高增长主要归因于自营、投行、利息等各项业务收入全面增长。

  分析人士表示,随着证券行业四大利好的逐步释放,券商板块今年四季度继续走强概率较高。

  首先是新股持续发行。2014年1月份IPO重启,点燃了市场对券商股的做多热情。进入2014年,纽威股份拉开新股上市序幕,截至昨日已有100只新股上市。IPO顺利进行也让券商投行业务得以顺利推进,对券商业绩构成利好。

  其次是新三板扩容及做市商制度利好券商。以新三板做市商为券商带来新的盈利模式为例。8月25日,新三板做市转让交易方式正式上线,66家券商获做市资格。新三板目前已突破千家,根据目前的进度,到2016年将突破3000家,后期有望突破万家。

  第三是两融业务的快速发展。截至2014年10月底,两融业务余额为7024亿元,较上月底增加912.46亿元,增量较9月份874亿元持续放大,环比增长14.93%;券商三季报显示,融资融券等资本中介业务的快速增长,是助推上市券商三季度业绩爆发的主要动力。

  第四是沪港通的持续推进。随着沪港通的一步步推进,券商股有望持续受到市场资金的追捧。尽管沪港通延迟的消息对券商股构成一定利空,但沪港通工作仍在稳步推进。(证券日报)

  摩通:沪港通或年内开通延迟开车无碍两地股市

  据香港文 汇报报道,摩根大通亚洲及新兴市场首席股票策略师莫爱德昨日表示,“沪港通”没有官方实质开通日期,只是推出时间较市场预期迟,由于双方市场仍不断在测试,监管机构亦继续推进“通车”,故该行认为“沪港通”不单不会取消,甚至有机会在今年内开通。除了投资界对“沪港通”仍有信心,连日本及新加坡的交易所亦希望“分一杯羹”。

  日交易所将港设点分羹

  日本主要交易所运营商日本交易所集团,希望加入“沪港通”行列,本月会在港设立办事处,以扩张其业务。日本交易所的子公司大阪证交所社长山道裕己对外电表示,中国市场对他们非常重要,他们将努力参与“沪港通”。通过“沪港通”,境外投资者可直接买卖A股,中国投资者也可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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