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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晓同志:
近来,有一些券商或者关门或者被托管。而客户选择券商其实也是件很正常的事情,但有些客户在转户时,经常被券商以各种各样的理由进行挽留,特别是以"托管期间不能办理转户或转入,只 能转入接手托管的券商"的理由居多,客户转户跑几趟甚至拖几个月,已经在个别地方出现。作为有此种遭遇的客户,我认为自己的切身利益受到侵害,但最终也只能选择无奈的等待。我想知道,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出发,兼顾维护市场稳定的原则,此类事情究竟该有何解决良策?
武汉陆先生
陆先生:
首先从法律意义上,客户与券商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除非委托交易合同对转户明确施以限制,客户要求转户是正当的合法权利,券商应及时予以办理。
特定情况下,对于被处置券商(被停业整顿、托管经营、被撤销的券商),特别是对于客户保证金发生挪用情形的券商,监管机构采取处置措施后,为维护金融稳定、保障处置工作的平稳进行,就会出现相关部门对转户施以明确限制或禁止的情形,此种情形下,被处置券商作为受托人的民事主体资格已经不再存续,客户要求转户的请求也就暂时无法实现。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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