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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否则对再融资计划不予批准。我们看到近年来某些上市公司虽然急需资金扩大投资规模,但为了顺利实施再融资计划,这些上市公司不得不先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暂且不论上市公司分红比例的多少(即对股东实际收益的考察),单纯从分配的动机看就出现了偏差。再从分红和再融资过程中上缴红利税和支付再融资承销商的财务顾问费用等,层层增加了股东的投资成本,上市公司也平白无故地损失了宝贵的资金,对投资者而言,这种分红收益反而成了诱套的陷阱,对这些上市公司来说是提高了融资的成本。 此外强制分红政策也容易导致某些上市公司通过财务假象虚增利润,如通过高比例现金分红,可以提高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从财务指标上为企业再融资计划而虚增业绩,在上市公司和股东之间形成了一种不信任关系。因此我们认为当前的相关分红政策使得某些企业的分红策略走向异化,不能得到市场的认同。 最后从分红税收政策观察,近期中国证监会对企业红利税和基金红利税进行调整,将原来的20%调低至10%,并对部分2004年已经分红的上市公司投资者进行红利税退税处理,有效地提高了投资者红利收益的水平。但是尚未完全改变对投资者二次增税的现象,统计数据显示(见表3),2004年税前股息率为2.0796%,但增收20%红利税后股息率只有1.66%,都没有超过一年期存款利率缴税后的收益水平(一年期存款利率为2.25%,上缴20%所得税后的收益水平为1.8%),即使是改增10%红利税,股息率也只有1.87%,刚刚超过1.8%的银行存款无风险收益水平(税后),但与此同时投资者还不得不面临股价波动的风险。 4、结论和建议 由此判断股息投资策略在目前中国A股市场的适用性还非常有限,主要是市场能够提供的有效投资品种较少,根据2004年年报数据统计,2004年股息率超过2.25% 一年期银行利率的上市公司仅占两个市场上市公司总数的19.84%,占所有派息上市公司总数的37.21%,相对社保基金等投资者的投资规模明显不足。此外,从2004年派息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的分布情况看,石油化工、金属制造业以及机械仪表等行业中上市公司分红比例较高,采掘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的派息平均值较高,其它行业表现平平。由于这些行业大多集中在周期性行业以及固定投资类行业,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因此企业经营业绩波动较大。目前情况看具有稳定分红政策的投资品种的规模性和可持续性方面还存在不足。 而且从我们对2002年至2004年持续三年上市公司平均派息率排名统计情况看(见表4),上市公司的派息率还没有明显的业绩特征和行业特征,部分公司远远超出盈利能力的分红政策无法从企业经营背景中找到依据。而在2002年至2004年持续三年上市公司平均股息率排名统计情况看(见表5),钢铁和有色金属行业占了40%的高比例,最有可能实施稳健红利政策的公用事业、银行和消费类上市公司所占比例则是少之又少,甚至是榜上无名。这也是造成投资品种不足的又一个缺陷。 虽然我们关注到在上市公司经营状况和市场政策方面还存在着诸多不利于分红投资策略的因素,但是从日益壮大的理性投资者规模和理性的投资需求角度看,分红型的稳健投资策略已经被越来越多的理性投资者认同,并在积极寻找适合当前A股市场的稳健型投资策略,因此我们认为股息投资策略具有非常强的市场需求,并有可能演变成由投资需求推动下的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逐步完善。在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管理层应尽早改变导致上市公司分红政策异化的不合理政策,诸如取消红利税,将强制性分红政策改为指导分红政策下的市场监督,降低分红成本,消除可能存在的上市公司经营者道德风险。 2、上市公司应建立企业分红政策,并对此作出承诺,提高上市公司经营者对企业分红政策的决策能力和政策透明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3、投资者在运用股息投资策略时应关注企业的经营环境、企业竞争能力和经营能力,我们认为具有垄断性资源和核心竞争能力的企业,以及非周期性行业的企业具有稳定的分红政策,较适宜于进行股息投资策略。
□ 郭燕玲 俞佐杰 上海证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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