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公告
5月7日,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于2015年5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议案。 保利地产董事会同意由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保利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保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他外部非关联股东按照40%:20%:20%:20%的股权比例共同设立公司开展小额贷款业务,注册资本暂定2亿元,并授权经营层具体实施。 此外,保利地产董事会同时同意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保利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部分未分配利润4000万转增注册资本,转增后保利代理注册资本增至5000万元。 保利财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7亿元增加至20亿元,保利地产持股占比将由10%增加至13.01%,保利地产同意按照评估净资产为定价原则,以财务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归属于公司的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不足部分以现金增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