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 | 文章 | 软件 | 股市圈 | | 交流区 | 个股资金流向 | 股市在线

  没有公告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登陆|注册
大盘后市怎么样?正讨论中
您现在的位置: 萃富投资 >> 证券股票 >> 股票权证 >> 权证知识 >> 正文 在线投稿



最 新 相 关 文 章
认沽权证如何行权
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
认购权证与认沽权证的区别
寻找认沽权证的无风险套利机会
最 新 推 荐
最 新 热 门
   澄清认沽权证的几个关键问题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17  收费阅览:0 萃富币    
 澄清认沽权证的几个关键问题

   【欢迎您参与盘中即时聊股】 【我要发表评论 【字体:

 近期,某些深度价外认沽权证的价格严重偏离价值,吸引了众多投资者的关注。但是,很多投资者对认沽权证几个关键问题的认识中尚存在误区。我们针对下面一些典型的问题予以澄清,希望投资者正确认识权证的风险,理性投资,不要盲目参与认沽权证的跟风炒作。 

  1.投资者需签订并认真阅读《权证风险揭示书》,市场风险自担 

  权证有存续期限,属于一种风险较高的杠杆投资工具,与传统的股票性质不尽相同。正因为如此,投资者在进行权证交易之前,需要签订《权证风险揭示书》,而投资者在签订《权证风险揭示书》之前,应该对权证投资的风险有一定的了解。有些投资者并未仔细阅读《权证风险揭示书》,就匆匆在上面签字,是不可取的行为。投资者一旦签订《权证风险揭示书》,就表明投资者已经了解权证投资的相关风险,并对自己的交易以及行权等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2.券商创设的权证既可以注销,也可以到期参与行权 

  券商在创设权证之后,需承担相应的义务。券商可以选择在权证到期前购回自己创设的权证并予以注销,也可以选择不买回权证并在存续期末参与行权。对于认沽证而言,投资者行权意味着按行权价出售正股,而参与行权的创设人必须以行权价买入相应的正股。创设人在到期前将根据权证的价内程度、市场价格以及自身资金使用情况,将决定是选择回购注销,还是选择参与行权。去年以来,A股市场累计涨幅较大,因此目前市场上的认沽证普遍处于价外状态,不具有行权价值。以即将到期的招行CMP1为例,如果期末招行CMP1继续保持价外状态,投资者行权将会带来较大的损失。 

  3.创设行为清晰有据,兼顾投资者利益 

  创设制度通过在权证市场中引入理性的机构投资者调节供给,从而起到抑制权证市场过度投机、保证权证市场平稳运行的作用。首先,在沪市股改权证的上市公告书中,均已明示券商可以对该种权证进行创设,而交易所也会在权证上市前发布通知,向市场公告创设该权证所依据的办法以及具体上市日期等信息。也就是说,券商的创设注销行为对市场而言并非突发和不可预期的,而是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在事先进行了充分的信息披露。 

  其次,为了充分保护原流通股东的利益以及股改对价的实施,交易所规定券商所创设的权证必须在权证上市第四个交易日才可以上市流通。众所周知,权证创设只会通过供给影响其市场价格,却不会影响其最终的行权价值。因此,如果权证价格上市初期被明显高估,投资者可以及早获利了结,获得对价。如果权证价格在合理区间内波动,券商也不会进行大规模创设。我们以招行CMP1为例说明创设制度的市场调节功能,招行CMP1上市初期由于价格合理所以鲜有券商参与创设,而目前临近到期其价格却被大肆炒做,从而引发了券商的大量创设。 

  最后,券商可创设数量的多少是由其根据市场价格以及自身资金情况决定的,是市场化群体博弈的结果。在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中,并没有对权证创设的数量做出绝对性的限制,这也有助于发挥创设制度的市场化调节功能。 

  4.权证数量超过正股,如何行权? 

  实物结算的认沽证在行权时,权证持有人按照行权价和行权比例将手头持有的正股出售给发行方或创设人。由于目前权证的行权期普遍为五天,事实上一份股票在这期间完全可以行权多次,因此当权证存续期末时权证数量超过正股的流通股数量时,仍然可以行权。举例来说,假定投资者手中持有100份招商银行股票和200份招行CMP1,只需要先行权100份招行CMP1后,再从市场上买回100份招商银行股票再次行权,就可以完成全部200份招行CMP1的行权。需要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对于深度价外的权证,行权将会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综上所述,我们对认沽证的几个关键问题作了澄清和解释,意在倡导投资者的理性投资。值得一提的是,券商的行为也可以为个人投资者提供参考。比如,当券商大量参与某只权证的创设时,即意味多数券商认为正股在现价水平下,权证价格高于理论价值。这不仅可以为市场提供流通量,也可以为市场提供相对正确的价格预期。投资者也应该多学习权证的独有特点,不应盲目参与部分权证品种的炒作。
链接:对于本文[澄清认沽权证的几个关键问题],仍不理解或不同意,请在萃富股票技术分析区 继续探讨交流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本站声明:本站大多数证券资讯股评均为网上收集,本站对这些股评资讯(个股评论)不拥有版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同时本站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据此操作,风险自负!如果是本站原创文章,都标了作者名字和文章来源,文章评论来源地址都写本站的名称.荐股文章都是转帖(转载)的.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本文关键字及相关文章搜索:

    google中搜索更多中搜索认沽权证 soso中搜索更多中搜索认沽权证
    yahoo中搜索更多中搜索认沽权证 baidu中搜索更多中搜索认沽权证

    本周热门下载 本月热门下载 全球股市、期货行情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查看最新文章评论
    | 关于本站 | 会员投稿 | 广告联系 | 在线交流 | 友情链接 | 联系站长 | 会员中心 | 版权申明 | 网站公告
     您的来访,是萃富股票投资服务网的荣幸!!汇萃财富,故曰“萃富投资”.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www.cuiv.com 备域名:51199.com jinqao.com
     声明:本站不提供会员荐股分成服务,站内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广告位也仅表达广告商意见,均不代表本站立场,请仔细甄别,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链接:萃富网 股市圈 股票知识问答 实战交流 股市资讯 股票技巧 股票知识 股指期货 权证 基金频道 股票软件 股市行情 个股资金流向分析
     Copyright © 2003-2010Cuiv.Com ICP备案:赣ICP备05000072号.站长: 联系本站QQ:17290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