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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误区之一:只注重基金收益
(二)误区之二:将新基金当成新股认购
(三)误区之三:对基金净值“恐高”心理严重
(四)误区之四:盲目追求高比例分红、频繁分红
那么有关开放式基金的分红,一般是怎么规定的呢?是不是频繁分红、高比例分红更有利于投资者呢?参照有关基金的法规,开放式基金合同一般对基金收益分配即分红原则有如下规定:
(1)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最多不超过6次。成立不满3个月,收益不分配;
(2)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单位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4)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每一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规定是对开放式基金分红的一般性规定。其实从这些规定中可以发现,基金合同一般是限制基金分红次数和分红比例在一定范围的。因为基金分红次数过多,基金分红比例过大,基金经理难免要卖出部分股票;如果被迫卖出的这些股票又正好是基金经理希望长期持有的品种,那么这样的分红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基金的净值和未来的成长。
(五)误区之五:过度分散投资
由于“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这样一个通俗化的分散投资品种、分散投资风险的概念已经深入人心,一般来说,国内的基金投资者在基金的购买上基本不是出现只买一只基金的情况。但是,有些事情往往过犹不及,中国的老百姓大多将这个分散投资的理念运用的过于充分,特别是新基金等比例配售、限额配售开始之后,基金过度分散投资的情况就更为严重。目前,一个基金投资者持有七、八个品种很常见,持有十几只、甚至更多数量的基金投资者也大有人在。
那么基金这样过度分散投资有哪些坏处呢?
(1)投资者难以“照顾”全所持有的全部基金
很多投资者都是在新基金发行的时候想尽一切办法去认购新基金,特别是新基金发行等比例配售方法实行后,更是将退回的资金不断的投入下一只新发行的基金中。如此循环,持有的基金数量不断增多,不用说基金公司、基金经理的情况、基金产品的特性,很多投资者连自己持有的基金名字都很难叫全。
基金尽管是专家理财,但是必要的功课还是要完成的:选择品牌的公司、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定期(如一年)衡量一下基金的收益率等等。当一个投资者持有过多基金之后,这些在基金投资中必要的功课就很难去完成了。
(2)持有过多基金会降低持有基金的整体收益
市场上好的基金产品很多、新发行的基金产品也源源不断,很多投资者都希望能买到市场上尽可能多的产品,一方面分散风险,一方面总是不想错过市场上自己认为不错的基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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