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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泡沫是怎样“炼”成的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4 6:51:1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熊市时,很少有人谈起泡沫,即使是垃圾股也是如此。而当市场处于牛市特别是大牛市时,关于泡沫的议论则不绝于耳。

  今年初,当上证指数上攻至3000点时,市场上“泡沫论”一时甚嚣尘上,这场关于泡沫的争论没有赢家与输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也没有说服谁。后来在证监会相关人员的“定性”下,关于泡沫的争论才平息,及至股指攀上3500点时,甚至于泡沫的争论已经销声匿迹了。

  但只要是股市,就会存在泡沫,无论牛市还是熊市都是如此,只不过股价高企,其风险相对而言也要大得多,市场对于泡沫更加关注罢了。

  很明显,A股市场的泡沫是客观存在的。其一,上市公司的股价在被市场大幅炒作之后,一旦脱离其基本的价值范畴,其泡沫便无形这中产生了;其二,新股IPO时产生的泡沫。由于股市行情对于股价的影响,在牛市时,新股的发行市盈率一般都不低。可以说。某些新股是带着“泡沫”挂牌的。

  股市泡沫是怎样“炼”成的?说起来有诸多方面的原因,但有一条亦不能忽视,那就是监管层对于新股发行时“泡沫”的“怂恿”。

  今年春节后,低价股行情风起云涌,股价翻番的低价股比比皆是,而基金重仓股却表现相对逊色,这一情形在四、五月份则达到极致。不仅新开户的股民迅猛增长,而且,散户的成交量占据了市场的主要部分。毫无疑问,这两个月,散户主宰着市场的涨跌。

  有统计数据显示,其时沪深股市平均市盈率高达60倍左右,即使是动态的市盈率也不算低。而低价股的狂涨,显然触动了监管层那根绷紧的神经。5月11日和23日,证监会两次发出“买者自负”的风险警示;5月18日,央行的政策“组合拳”也挥舞起来,但市场就是不为所动。打击投机、挤压泡沫、防范市场风险成为监管层的要务之一。

  5月30日,财政部宣布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犹如给火爆的市场当头一棒。股指应声而下,连续五个跌停的股票不在少数。利用行政之手挤压泡沫取得了重大的“效果”,而投资者则为此付出了超过万亿市值的代价。

  监管层对于市场的“有形泡沫”进行打压似乎取得了成功,但对于那些“无形泡沫”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2001年,中国证监会大力推行市场化改革,闽东电力的市场化发行以88.69倍的市盈率一时为投资者所诟病。市场本以为,在越来越规范的今天,新股IPO不会有哪家上市公司的发行市盈率能望其项背,却不想,闽东电力仅仅只是其中的一块“跳板”而已。

  询价制刚实施时,新股的发行市盈率一般在20倍左右,而随着近两年牛市进行曲的演绎,新股发行市盈率有越来越高的趋势。而中国人寿与中国远洋则将其发挥到极致。中国人寿回归,其发行市盈率为97.81倍,挂牌当天收盘,其静态市盈率超过200倍;中国远洋发行市盈率则再创新高,为98.67倍,挂牌当天收盘时市盈率亦达到190倍。在整个市场的平均市盈率只有50倍左右的背景下,这两只新股高企的市盈率显得非常的“抢眼”。

  衡量股价泡沫的标准之一便是市盈率。如果监管层对于股市泡沫采取同样的方法或措施倒也罢了。问题在于,对于市场自发形成的泡沫,监管层却用不同的标准来对待。目前新股发行定价采用询价制,也就是由市场定价;而个股的上涨或下跌也是由市场力量导致的,也就是说是由市场定价的。但监管层对于股价上涨时产生的泡沫采取了行政打压的手段,而对询价制导致的泡沫却不闻不问,其如此的“双重标准”显然有偏颇之嫌。而且,正是由于新股发行时高高在上的市盈率,并在上市后的上涨中使市盈率走高,才最终抬升了整个市场的市盈率。

  笔者以为,要挤压市场的泡沫,更应该从新股发行的环节入手。既然监管层能够运用行政手段挤压市场的泡沫,又为何不能在新股发行时实施干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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