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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市的五种市价委托方式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9 8:40:2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深交所日前发布通知,将于今日起正式实施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等两种新市价委托方式。至此,深市新《交易规则》中规定的五种市价委托方式已全部推出。为配合本次新市价委托方式的推出,深交所投资者服务中心在本报开辟专栏,对深市五种市价委托方式进行了详细讲解。

深市现有五种市价申报方式介绍

  一、为什么要改进投资者委托方式?

  很多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都可能遇到过因下单太慢,无法及时成交的问题。为提高市场效率,深交所在过去单一限价委托方式的基础上,在新《交易规则》中引入了五种市价委托方式,供投资者自主选择。

  二、什么是市价申报方式?

  市价申报是按当时进入交易主机的本方或对手方的实时申报价格买卖证券的申报方式,也可以称为不指定委托价格的申报。市价申报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目前深市共有五种市价申报方式,分别是“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本方最优价格申报”、“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和“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

  三、市价申报方式有什么特点?

  与原有限价申报方式相比,市价申报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投资者买卖指令及时成交,有利于提高市场效率。但与此同时,由于投资者无法预知市价申报的交易价格,采用市价申报方式进行交易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一般来说,市价申报的成交效率越高,行情波动越剧烈,其价格的不确定性风险越大。

  四、五种市价申报方式的特点分别是什么?

  (一)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

  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是指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的市价申报方式。

  简单来说,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相当于在不考虑行情信息差异的情况下,买入时以“卖一”为限价,卖出时以“买一”为限价的申报方式。

  (二)本方最优价格申报

  本方最优价格申报是指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的市价申报方式。

  简单来说,本方最优价格申报相当于在不考虑行情信息差异的情况下,买入时以“买一”为限价,卖出时以“卖一”为限价的申报方式,当本方最优价格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在原有的“买一”或“卖一”队列中排队。

  (三)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是指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格,与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最优五个价位的申报队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的市价申报方式。

  简单来说,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也就是在不考虑行情信息差异的情况下,依次以“买一”到“买五”价格作为卖出价格或依次以“卖一”到“卖五”价格作为买入价格,如申报无法全部成交,剩余未匹配量自动撤销的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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