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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入门--委托股票买卖和受理委托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7 10:45:0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委托买卖

委托买卖是指证券经纪商接受投资者委托,代理投资者买卖证券,从中收取佣金的交易行为。 
委托方式
按委托价格分类,可分为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 
1.市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向证券经纪商发出买卖某种证券委托指令时,要求证券经纪商按证券交易所内当时的市场价格买进或卖出证券。
2.限价委托是指投资者要求经纪商在执行委托指令时必须按限定的价格或比限定价格更有利的价格买卖证券,即必须按限价或低于限价买进证券,按限价或高于限价卖出证券。 委托形式 投资者发出委托指令的形式有当面委托、电话委托、函电委托、自助委托等形式。
1.当面委托是指委托人亲自或由其代理人来到证券营业部交易柜台前,根据委托程序和必须的证件采用书面方式表达委托意向,由本人填写委托单并签章的形式。
2.电话委托是指委托人通过电话方式表明委托意向,提出委托要求。
3.传真委托和函电委托是指委托人填写委托内容后,将委托书采用传真或函电方式表达委托意向,提出委托要求。
4.自助委托,主要有磁卡委托、条形码委托等方式。 

受理委托

证券经营机构在收到投资者委托后,应对委托人身份、委托内容、委托卖出的实际证券数量及委托买入的实际资金余额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才能接受委托。
1、验证 
由证券经营机构业务员验对三证,即投资者本人居民身份证、股票帐户和资金帐户。验证主要对证券委托买卖的合法性和同一性进行审查。 验证的合法性审查包括投资主体的合法和投资程序的合法。投资主体的合法包括委托买卖行为人本身按国家法律和交易规则规定,允许参与证券交易。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证券交易的自然人和法人不得委托。 程序合法性审查是指委托程序必须根据交易场所规则进行。 同一性审查是指委托人、证件与委托单之间的一致性的审查,包括委托人与所提供的证件一致及证件与委托单一致两方面。
2、审单 
主要是审查委托单的合法性及一致性。
3、验资 
验资审查是核对委托买卖证券的数量与实际库存或实际资金余额是否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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