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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推陈出新 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7/24 9:20:00  文章录入:萃富投资  责任编辑:萃富

  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有助于提升证券公司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

  证监会主席肖钢近日在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证监会将从六方面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其中包括推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规范务实、有序探索创新,开展资产管理和资产证券化等业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专业、便利的金融服务,推动中小微企业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实际上,对于上述工作,证监会从今年年初就已经开始加速推进。

  就证券公司而言,证监会在今年上半年就积极开展资产管理、直接投资、承销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证券化等业务,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今年3月15日,证监会正式发布《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将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由试点业务转为常规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7月7日,东方证券旗下东证资管“阿里巴巴1号-10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得证监会批复,这标志着首单券商资产证券化诞生。

  证监会官方网站公布的资料显示,今年以来,共有11单资产证券化专项计划上报,其中8单已获受理。除“东证-阿里”外,海通证券资管申报的浦发集团BT回购、齐鲁证券申报的齐鲁沪深300多空分级等均已在获受理之列。随着“东证-阿里”专项计划的获批,其他券商资产证券化产品推进速度加快。

  从国外发展经验来看,资产证券化业务对促进经济增长和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就国内而言,证券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是提升证券公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重要途径,有助于提升国内证券公司对实体经济和社会投融资需求的服务能力。

  实际上,自2012年10月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细则以来,证券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发展迅速,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加强证券公司银证合作定向业务管理,有效防范业务风险,促进业务健康发展,2013年7月19日,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式发布《关于规范证券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此外,证监会指出,支持期货公司创新风险管理工具,重点引导中小微农业企业通过农产品期货开展合作套保、定价服务、仓单服务等期现结合业务,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有分析指出,我国期货市场品种创新发展空间依然很大,应加快推进新品种上市,拓展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领域,同时要加快完善相关产业期货品种体系建设,进一步丰富实体企业运用期货市场的手段和工具,帮助更多的企业有效规避市场风险。

  

(责任编辑:DF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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