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基金类庄家运作调查:华商基金新华基金联手运作小盘股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6/20 18:39:35  文章录入:萃富投资  责任编辑:萃富

sp;耐人寻味的是,中储股份在5月份的表现格外抢眼,单月上涨35.28%。

    (3)疑点之三:东华能源大涨背后的多个信用账户

    在华商基金和新华基金交叉持股的几只股票中,东华能源走势最为靓丽。今年以来的最高涨幅超过100%。耐人寻味的是,截至今年一季度‖东华能源前十大流通股东中仅有新华优选成长、华商盛世、兴全有机三只公募基金以及社保基金四一四组合和一家QFII挪威中央银行。此外,则还有三家券商的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帐户,分别为中信证券、国信证券、华泰证券的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所谓信用证券账户,是投资者为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向证券公司申请开立的证券账户。该账户是证券公司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的“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二级账户,用于记录投资者委托证券公司持有的担保证券的明细数据。投资者用于一家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信用证券账户只能有一个。

    这种多家券商客户信用担保证券账户集中出现在一只股票中的情况并不多见。而在一季度‖三个信用证券账户两个减仓、一个小幅增仓。而新华优选成长和华商盛世成长在一季度均大幅增仓,合计增仓超过600万股。两只基金的大力增仓是股价上行的最大推动力,那券商客户信用担保证券账户幕后又是何方神圣呢?我们不得而知,但无疑,他们是股价上涨背后最大的受益者。

    关键人物:华商王锋和新华王卫东

    华商基金和新华基金如此密集的交叉持股,其中有两个最为核心和关键的人物,引起了记者的注意。一位是华商基金总经理王锋,另一位是新华基金副总经理王卫东。

    王锋,华商基金总经理,现年45岁。1998年5月至2003年6月,王锋在博时基金[微博]管理公司工作,先后任研究部研究员、基金管理部基金经理助理;2003年6月进入云南国际信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部任执行总经理、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2007年,王锋担任华商领先基金的基金经理。2009年,原华商基金总经理余路明辞职,王锋出任总经理至今。

    王卫东,19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广东发展银行海南证券业务部经理,广发证券海南分部下辖营业部经理,海口海甸岛营业部经理,资产管理部、投资自营部及投资理财部证券投资经理,华龙证券投资理财部总经理,青岛海东青置业公司总经理。现任新华基金副总经理、投资总监、新华优选成长基金基金经理。

    从王卫东的经历中可以看出,其担任过华龙证券投资理财部总经理,而华龙证券正是华商基金的大股东。或许,二者之间的微妙关系由此注定。

    事实上,正如前文所说,新华基金与华商基金交叉持股最为严重的基金产品是新华优选成长基金。而该基金的基金经理正是王卫东。

    而华商基金方面,在庄涛、孙健波陆续离职后,投研的老人仅剩梁永强一人。而梁永强在加盟华商基金之前,就职于华龙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历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与王卫东系同一家公司非同一部门的同事。

    作为华商基金总经理的王锋陆续启用了申艳丽、田明圣、刘宏等人出任基金经理。 而申艳丽在1998年5月至2003年8月,就职于博时基金,任研究员,与王锋在博时基金就职时间高度重合,因此,和王锋是老同事关系。而刘宏曾任职云南信托资产管理总部高级分析师,和王锋也是老同事。而田明圣曾于2006年1月至5月在华商基金短暂工作过,此后入职西南证券,2007年7月再度入职华商基金。可见,王锋作为总经理,从用人方面基本实现了对投研部门的牢牢控制。

    是否涉嫌违法违规,有待监管部门调查

    以王锋、王卫东为核心,以三聚环保、金马集团、东华能源、锦龙股份、中储股份五只金额较大的交叉重仓股为标的,我们绘制了一张庞大的华商基金、新华基金重仓交叉持股的关系图。

    同时,我们发现,梁永强管理的华商动态基金与新华优选成长基金未发现金额较大的交叉持股,但其2013年一季度重仓的七星电子、传化股份中,云南信托旗下信托产品——“中国龙证券投资。瑞明集合资金信托”亦出现了十大流通股东之列。而王锋曾任云南信托资产管理总部任执行总经理,在华商基金过往的投资中,也曾与云南信托旗下产品出现过交叉持股的现象。可见,王锋仍是其中的关键人物。我们将中国龙及交叉持有的两只股票也绘制到这张关系图中,投资者可以更加明确的看到这些利益主体之间的关联关系。

    作为两家公司的核心人物,王锋与王卫东在公开诚并未表现出太多的关联关系。此外,由于公开信息的限制,究竟两家公司联手在小盘股票上面的“类庄股”运作模式,是否涉嫌违法违规,我们无法做出定论。这有待监管部门做出更加详细的调查后才能得到结论。

    但不管如何,在机构投资者日益成为市场主流的背景下,这种两家或多家机构联手运作小盘股的“类庄家”模式,值得监管部门的重视以及中小投资者的警惕。

上一页  [1] [2] [3] [4] [5]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