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上期所就石油沥青期货合约公开征求意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6/6 18:34:01  文章录入:萃富投资  责任编辑:萃富

  6月6日消息,为进一步完善石油沥青期货交易规则,促进市场功能发挥,上期所将《上海期货交易所石油沥青期货标准合约》草案、《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上海期货交易所石油沥青交割实施细则(试行)》草案的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欢迎业界有关方面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石油沥青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单位为10吨/手,交割单位为每一仓单10吨,交割应当以每一仓单的整倍数进行。

  分析称,在历经近6年的筹备工作之后,沥青期货有望于6月份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这将产生全球第一份石油沥青期货合约。

  华证期货首席分析师吴朝清认为:沥青作为公路、基建等的重要原料,其期货上市后不但能更好地为国民经济服务,而且也能为原油期货的推出做好铺垫。

《上海期货交易所石油沥青期货标准合约》(草案)

交易品种石油沥青交易单位10吨/手报价单位元(人民币)/吨最小变动价位1元/吨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3%合约交割月份24个月以内,其中最近1-6个月为连续月份合约,6个月以后为季月合约。交易时间上午9:00 - 11:30 下午1:30 - 3:00,连续交易时间由交易所另行发文规定。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交割品级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具体内容见《上海期货交易所石油沥青期货交割实施细则(试行)》。交割地点交易所指定交割地点最低交易保证金合约价值的4%交割方式实物交割交易代码BU上市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