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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证交所发布退市细则 重新上市无需IPO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2/20 9:27:13 文章录入:萃富投资 责任编辑:萃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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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沪深交易所双双发布退市配套规则,进一步明确退市制度的有关细节。细则发布后,有业内人士和投资者认为,细则的发布有利于股市健康发展,但比严格程度不如预期。 16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对外正式发布实施退市配套制度的业务规则,其中深交所对于重新上市实施办法的修订主要包括:一是进一步明确“办法”适用所有退市公司,包括“老三板”公司;二是为防止恶意炒作,在审核重新上市申请时,增加了对公司在退市整理期及退市后公司是否因涉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予以关注的内容。 广发证券策略分析师何平称,我们觉得没有太多的过于严厉的一些制度出来实际上的话可能比大家预期的要宽松一些比如说就是那个退市以后它的涨跌幅限制以前征求意见稿里面是1% 现在还是仍然保持到5% 根据新的退市方案,对于2012年1月1日之前已暂停上市的公司,交易所将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作出是否核准恢复上市的决定。若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未被核准恢复上市,将被终止上市。这意味着在2012年最后的十几个交易日里面,如果没有重组成功,将面临终止上市。 广发证券策略分析师何平称,ST板块一个是面临两极分化一个是确实有重组能力的并且或者是业绩有改善预期的这些这些股票的话我们觉得还是走强那么如果真正的这种业绩达不到改善的话呢么它在退市以后可能还是达不到上市条件这块的话我觉得有可能会长久的一个退市 股票已终止上市的公司通过改善经营、资产重组等方式,消除终止上市情形且重新达到深交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还可以向深交所申请重新上市。重新上市的申请由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不需要经过IPO程序。 深圳股民称,制度对我们来说是个好事但我觉得我们这个整个制度呢关键在于执行而不是今天补一下明天补一下 资本风向标 退市细则出炉投资者反应不一 这两个礼拜,上证指数已经强劲反弹200多点,市场人气开始有所恢复,此时推出关于退市和重新上市的一系列配套细则,对此,投资者又会作何反应呢? 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发布了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暂行办法、退市整理期业务实施细则、退市公司股份转让系统股份转让暂行办法和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等4项退市配套业务规则,对此投资者普遍表示欢迎,认为退市问题乃股市的一大顽疾,这次细则出台,让他们看到了股市改革的希望。 投资者称,现在我们看到了一些希望,过去都从来没有做到过,应该真正地动真格了。 不过由于此前ST股票一直是炒作热点,有不少投资者在此获利颇丰,因此也有投资者表示,不会因为退市规则而改变自己的操作手法。 投资者称,我有ST的,搏到就好,赚钱了,不搏到么就输掉,这次这个退市制度推出来之后就不知道了,不去关心,真的退市么就算了,捐献给国家呀。 根据此次退市配套业务规则,明年1月4日起,包括ST公司、*ST公司以及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的股票都将在风险警示板中交易,投资者只能使用限价委托,单一账户当日累计买入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股票实际可交易时间为三十个交易日, 且不得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这些措施都将大大降低ST股票的炒作空间。 投资者称,退市以后,这些大股东有没有责任,要不要追查,它(监管部门)没有把关把好,那应该由把关的人来承担责任,如果一上市它把关是把好的,后来它经营江河日下的话,那应该由经营者来承担责任它不符合条件,就不要(留),像以前很多ST、*ST,它已经没有生命了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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