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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防控打击内幕交易侧记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0/24 9:11:45  文章录入:萃富投资  责任编辑:萃富

  近年来,资本市场服务于国民经济全局的功能日益加强,但总体仍处在发展尚不成熟、诚信法治基础相对薄弱的阶段,内幕交易成为妨碍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顽疾。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把内幕交易形象地比做“小偷”,内幕交易破坏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秩序,损害了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影响了上市公司信誉并最终也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正因为内幕交易损害了资本市场各方的切身利益,近年来,证监会把打击内幕交易作为稽查执法工作的重点。

  深圳,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发源地之一,辖区内上市公司、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数量均名列全国前茅。近年来,深圳证监局认真贯彻中国证监会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按照齐抓共管、打防结合、综合防治的原则,勇于创新,大胆探索,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齐抓共管,打防结合

  2007年初,深圳证监局率先建立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09年又推动辖区上市公司建立健全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10年6月,深圳证监局率先发布《深圳辖区证券公司建立健全信息隔离墙的指导意见》,有力推动信息隔离墙制度在我国证券行业的应用和实践。2010年,深圳证监局对基金公司开展建立内幕交易防控机制的探索,推动中国证监会出台了《基金投资研究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010年,深圳证监局与深圳市纪委、监察局、国资委 、公安局等部门建立综合监管机制,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监管。2011年3月,在深圳证监局建议下,深圳市政府办公厅组织深圳证监局、监察局、公安局、国资委、金融办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会签了《关于加强深圳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交易防控工作的通知》,经深圳市政府办公厅转发深圳市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执行。2011年3月,根据中央纪委和中国证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与证监会派出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深圳证监局还与深圳市纪委、市监察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建立了深圳地区的联席会议机制。

  为巩固内幕信息知情人防控工作取得的成果,深圳证监局采用多种方式对辖区上市公司及股东的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从业人员进行内幕交易危害性的培训教育。近年来,累计对辖区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高级管理人员870余人进行了内幕交易知识专题培训。

  2010年至今,深圳证监局对辖区16起内幕交易线索进行调查,查实9起,共办理内幕交易案件25件。查实的9起内幕交易案中,2起移送公安机关,涉案人员4人,涉案金额6500多万元;4起已由证监会做出行政处罚,涉案人员7人,罚没金额260多万元;另有3起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涉案人员6人,涉案金额300多万元。

  在深圳证监局近年查处的内幕交易案件中,非法从事内幕交易的既有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有身兼上市公司董秘等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更有利用夫妻、兄弟、同学等私人关系,甚至借款进行内幕交易的。不管是谁,采取什么方式,只要触碰内幕交易这根高压线,深圳证监局一律“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从事内幕交易

  沈少玲,女,深圳辖区上市公司CHJH的董事,实际控制人之一,与CHJH董事长、总经理陈某某为夫妻关系。2010年12月,沈少玲知悉了CHJH下属子公司的合作伙伴签定大额销售协议会给子公司带来订单并产生巨额利润的内幕消息。2010年12月下旬开始,沈少玲控制“黄某某”等5个证券账户大举买入CHJH股票 ,共计买入CHJH股票2,892,678股,买入金额47,223,646.05元,账面获利-4,765,612.09元。

  2012年6月5日,中国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沈少玲处以600,000元罚款。同时,中国证监会下发《市场禁入决定书》,认定沈少玲为证券市场禁入者,自中国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10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上市公司高管

  从事内幕交易

  刘恺祥,男,2007年10月至2012年3月任深圳辖区上市公司YFT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2011年11月21日,刘恺祥获悉了YFT与加拿大某公司就收购事项达成一致的内幕信息。同年11月22日,刘恺祥控制并操作李某证券账户买入YFT股票,后来卖出实际获利为-49,139.44元。

  2012年6月19日,深圳证监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刘恺祥处以30,000元罚款。

  魏某某,男,时任SR股份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0年2月,魏某某知悉了SR股份破产重整及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2010年3月30日-5月17日期间,魏某某控制并操作李某某证券账户买入SR股票449,500股,后来卖出实际获利573,716元。

  深圳证监局对其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案调查完毕,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胡某,男,2009年5月-2012年7月,胡某任辖区上市公司SRYL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系SRYL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的经办人和审核人。胡某控制其妻子陶某证券账户在公司重大公告前一日“准时”买入SRYL股票,后来卖出实际获利-46,862.7元。

  深圳证监局对其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案调查完毕,已移交相关部门审理。

  利用私人关系

  从事内幕交易

  林青辉,男,时任深圳市某地产公司财务总监。艾娟萍,林青辉之妻。2009年10月11日,郑某某收购并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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