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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市指南--第一章 证券帐户的开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26  文章录入:萃富投资  责任编辑:萃富投资

开立证券帐户是投资者进入股市进行操作的先决条件,投资者必须先到当地登记公司或交易所授权办理证券帐户的其它机构开立证券帐户。

  证券帐户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帐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帐户,分别用于买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证券。

  建议投资者开立并使用自己的证券帐户,勿与他人合用或借用他人证券帐户,避免将来造成不必要的法律和经济纠纷。

一、所需证件

 1.本人身份证;军官证(仅限开立基金或国债帐户);

 2.如开立法人证券帐户,需同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

二、开户费:

  上海股票帐户:个人 40元/户 机构 400元/户

  深圳股票帐户:个人 50元/户 机构 500元/户

  国债、基金帐户:个人 5元/户

注:1.一个身份证只能办理一个上海证券帐户和一个深圳证券帐户。
  2.股票帐户可以进行股票、债券、基金的交易;国债帐户只能进行债券交易;基金帐户只能进行基金和国债交易。

三、股票帐户样本:(见附件1)

四、本地区办理证券帐户的机构名称及地址

  名称: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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