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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市指南--第三章 存款与取款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26  文章录入:萃富投资  责任编辑:萃富投资

由于交易所实行全额保证金交收制度,客户在办理委托买入时,营业部电脑系统自动全额冻结客户资金帐户上的资金,所以资金帐户上必须有足额保证金才能进行买入操作。对于新开立资金帐户的人,必须先存入足额保证金才能进行股票交易。

一、现金存款

 1.填写存款凭单(一式三联):(见附件5)

 2.将存款凭单及现金交柜台收款人员(营业部设银行柜台的,将现金交银行柜台人员);

 3.到资金柜台领取存款凭单第三联;

 4.存款结束。

二、支票存款

  同现金存款流程,另需填写《支票使用证明》(见附件7)。

三、现金取款

 1.填写取款凭单(一式三联):(见附件6)

 2.将取款凭单连同投资人身份证、交易卡交资金柜台人员。

 3.输入资金密码。

 4.取款人从资金柜台人员处领取取款凭单第二、三联,并凭第二联到银行柜台提取现金。

 5.取款结束。

四、支票取款

  同现金取款流程,另需出具资金往来发票。法人机构户提款还须提供单位划款指令和预留印鉴样章,并且须符合《委托授权书》上载明的授权权限。

  注:采取"一卡通"等银证自动转帐方式的,其存取款手续参见有关宣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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