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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市指南 :第九章 指定交易与撤销指定交易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26 文章录入:萃富投资 责任编辑:萃富投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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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交易对上交所证券帐户而言,指投资者指定某一证券经营机构为自己买卖证券的唯一交易点,一经指定,在该经营机构以外的营业机构将不能进行证券买卖。其作用是:
指定(撤销指定)交易一经办理,即时生效。当天办理撤销指定又办理新指定都即时生效,并可以立即进行正常的交易买卖活动。不过投资者还是应该在下一交易日进行清算交割加以确认,因为变更指定后的新指定必须先办理撤销指定,否则指定是无效的。 四、全面指定交易制度下证券的托管 全面指定交易制度下,投资者持有的证券不再由上海中央登记公司集中托管,而是由投资者指定的营业部托管。它包括以下三层含义: 1.上交所的证券原来可以"通买通卖",营业部不控制"卖空"操作,由上交所主机控制。全面指定交易制度下,上交所的证券不能"通买通卖",必须先指定一家营业部才能进行证券买卖,而且由营业部控制不能进行"卖空"操作。一种情况除外:新指定的当日,营业部不控制"卖空"操作,而是由上交所主机控制。 2.证券帐户一经指定在某家营业部,该证券帐户下的所有证券都自动托管在这家营业部。如果投资者办理了指定交易的变更,托管的证券会自动从原来的营业部转到新指定的营业部,在新指定的营业部就可以卖出该证券帐户下的所有证券。 3.全面指定交易仅对在上交所挂牌交易的记入投资者证券帐户的记名证券进行指定交易。因此,对于无记名实物债券不能指定交易,即在哪家营业部买入的实物债券,只能在那家营业部卖出或兑付本息,而不能随着指定交易的变更而变更交易地点。而对于记名实物债券,投资者只要通过营业部向上海中央登记公司办理托管登记后,就能进行指定交易。 五、误指定的处理 误指定是指投资者的证券帐户被他人误指定在某一营业部。出现误指定的情况会使投资者不能自己在选择的营业部进行指定,从而不能进行证券交易,贻误买卖时机。如果误指定是被其他证券公司擅自指定,造成的损失将由该证券公司承担。如果误指定是他人敲错帐户,可通过营业部到上交所交易运行部查询,由误指定他人帐户的券商撤销该帐户的指定,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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