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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与商品期货交易的区别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15 8:29:08  文章录入:萃富投资  责任编辑:萃富

  股指期货与商品期货在运作机制和风险管理上有很多相通之处,比如合约标准化、保证金、买空卖空和每日无负债结算等制度,只需着重了解股指期货与商品期货之间的区别,就可事半功倍。

  股指期货与商品期货之间的区别在于:

  标的指数不同。股指期货是以标的物为特定股价指数,不是真实的标的资产;而商品期货交易的对象是具有实物形态的商品;交割方式不同。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在交割日通过结算差价用现金来结清头寸;而商品期货则运用实物交割,在交割日通过实物所有权的转让加以清算;合约到期日的标准化程度不同。

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日都是标准化的,一般到期日在3月、6月、9月、12月等;而商品期货合约的到期日根据商品特性的不同而不同;持有成本不同。股指期货的持有成本主要是融资成本,不存在实物贮存费用,有时所持有的股票还有股利,如果股利超过融资成本,还会产生持有收益;而商品期货的持有成本包括贮存成本、运输成本、融资成本。股指期货的持有成本低于商品期货;投机性能不同。股指期货对外部因素的反应比商品期货更为敏感,价格的波动更加频繁和剧烈,因此股指期货比商品期货具有更强的投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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