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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市交易费用明细表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8 8:10:17  文章录入:萃富网  责任编辑:cuiv

 

 

 

 

 

 

 

 

 

 

收费

对象

收费

项目

收费标的

收费标准

备注

投资者

佣金

A

不得高于成交金额的0.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经手费,起点5

(要约收购费用参照A股收费标准。)

投资者交证券公司

B

不得高于成交金额的0.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经手费,起点5港元

基金

不得高于成交金额的0.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经手费,起点5

权证

不得高于成交金额的0.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经手费,起点5

国债现货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2%

企业债/公司债

现货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2%

国债回购

1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1%

2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2%

3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3%

4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4%

7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5%

14天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1%

28天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2%

28天以上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3%

其他债券

回购

1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1%

2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2%

3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3%

7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5%

可转债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1%

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

不超过转让金额的0.02%

代办A

按成交金额收取0.3%

代办B

按成交金额收取0.4%

证券交易

经手费

A

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1475

1.由深交所收取(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由交易所自行计提,不另外收取)。
2.
大宗交易收费:A股大宗交易按标准费率下浮30%收取;B股、基金大宗交易按标准费率下浮50%收取;债券、债券回购大宗交易费率标准维持不变。

3.此项费用包含在佣金之中。

B

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301

基金

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975

权证

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45

国债现货

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每笔收0.1

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每笔收10

企业债/公司债

现货

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每笔收0.1

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每笔收10

国债回购

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每笔收0.1元,反向交易不再收取

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每笔收1元,反向交易不再收取

其他债券

回购

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每笔收0.1元,反向交易不再收取

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每笔收1元,反向交易不再收取

可转债

按成交金额双边收取0.04

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

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每笔收0.1

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每笔收10

代办A

按成交金额双边收取0.1

代办B

按成交金额双边收取0.13

证券交易

监管费

A

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4

1.代中国证监会收取

2.此项费用包含在佣金之中。

B

基金

权证

企业债/公司债

现货

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1

可转债

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

按转让金额双边收取0.01

国债现货

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1‰(从交易经手费中扣除,不另收)

代办A

按成交金额双边收取0.5

1.代证券业协会收取

2.此项费用包含在佣金之中。

代办B

按成交金额双边收取0.67

证券交易

印花税

A

按成交金额双边收取1

代国家税务局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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