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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知识:沪深股市的涨跌限制规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7 6:42:1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目前A股市场正值牛市行情,在财富效应的吸引下,不少投资者蜂拥入市,但不可忽视的是股市也有风险,一些新股民在还没有摸清市场交易的基本知识的情况下,就急于购买消息股,结果损失惨重。本期将从沪深股市涨跌方面的限制规定开始,向投资者逐渐介绍国内股票市场的投资知识。

  目前我国沪深两交易所实行的是10%的涨幅限制,具体内容是:交易所对股票、基金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其中ST和*ST股票价格涨跌幅比例为5%.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限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封闭式基金、增发上市的股票、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和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同时,为了防止有人利用大量资金人为地在短期内操作股价,目前沪深交易所对股价出现异常波动的股票将采取停牌一小时等措施,同时披露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金额最大的五家会员营业部名称和金额最大卖出的五家会员营业部名称,以及它们的累计买入和卖出金额。衡量异常波动的指标有两类,一类是收盘价格涨跌幅值累计指标,一类是累计换手率指标。

  1、价格涨跌偏离值:价格涨跌偏离值是指单只股票(基金)价格的绝对涨跌幅———分类指数的涨跌幅。分类指数只有三个:上证A股指数,上证B股指数和上证基金指数。普通股票与ST股票的指标衡量不一致,一般股票的涨跌偏离值累计要达到正负20%;而ST股票的涨跌偏离值累计要达到正负15%.

  2、换手率指标:换手率指标有两个衡量标准。第一,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每日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换手率比值要达到30倍;第二,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这两个指标要同时达到,才能算做异常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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