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人士:解决股权分置与再融资先后次序趋于明朗 作者:不详 来源于: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2005-06-09 08:24:34 [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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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过会再融资者:先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今天接到证监会通知,要求我们先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报上来。”一家准备再融资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语调中颇有些无奈。 这与此前尝试提出再融资预案的盐湖钾肥(000792.SZ)从监管部门获得的信息反馈一样。 对于万向钱潮(000559.SZ)等12家已经通过发审会但未及公开发行的拟再融资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而言,股权分置改革已经成为现实的一门功课。 招商证券投行人士李先生分析,虽然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32号)正式启动股权分置改革,但对于试点公司如何产生及时间表并无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负责人就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问题同时发表的谈话稿中只是原则性地表示,中国证监会根据上市公司股东的改革意向和保荐机构的推荐,协商确定少量试点公司。眼下证监会对于已经过会项目的要求则使原先尚不确定的一些地带逐渐明朗化了,如果还想再融资,大股东想消极等待或者观望恐怕是不行了。 当记者就同样问题采访去年7月已经过会的拟IPO的某股份公司的董秘时,他表示:“股权分置对于我们是否有要求我们不知道。我们没有得到保荐机构的任何通知,也没有主动与证监会沟通过。但我个人估计至少得等到股权分置取得阶段性进展再说IPO上市了,或者干脆‘新老划断’而全流通上市也不是没可能。” 深圳中经律师事务所的李卫华律师表示,由于首批4家试点推出后市场反应并不理想,更重要的是很多上市公司大股东并不积极,5月30日证监会和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虽然操作性内容并无太多,但是其政策走向意义在于非流通股东中的主要角色国有股份的代表正式表态要求“大中型上市公司要积极进行股权分置改革”以及“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积极支持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 湘财证券战略发展总监施光耀表示,再融资也是市场呼声较高的一种推进股权分置改革的政策取向。“从股权分置改革进一步推进来说,既然这是市场健康、持续的发展不可回避的一个课题,那就应该加速改革的进程。从现在的情况看,上市公司是不是每家都有解决股权分置的动力、愿意去解决这个问题、怎样促使大家主动来参与改革,都还值得研究。如果有些配套的政策和措施,来引导大家加速改革的话,也能起到推动作用。” “现在等于是在操作的层面进一步明朗了,如果要想再融资必须先过股权分置改革关。这至少明确了一大类已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前景。”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一位相关人士说。 (记者 于米 蔡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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