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传言真实性值得怀疑 作者:不详 来源于:成都日报 发布时间:2005-04-03 21:24:06 [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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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4月01日,整个上午,股市表现平淡无奇,仍然延续着下跌之势。而到了下午整个市场风云突变,上证指数快速拉起,成交量也迅速猛增,直至收盘,上证指数大涨了42点、以1223点收盘,两市共成交179亿元。对于昨日大盘报复性上涨,目前到处在流传着这样的传言—— 利好传言细则 昨日下午,各大证券网站和证券公司均流传着如下利好: 一、目前已上市公司中的非流通股,作为优先股,较长时期内将不在国内证券交易市场交易流通。 二、新股发行由发起人按相关规定,自主选择是否全流通发行(上市满3年,经批准后,才能分批减持)或承诺作为发起人优先股永不流通。 三、将从市场、行政、司法三方面全方位保护投资者利益。 1、建立以信息及时披露为主的“三公”透明市场体系。 2、融资与监管分离,发行与再融资核准权力下放至交易所,证监会只负责监管。 3、大力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和QFII,并定期公布相关资金的进出情况。 4、充实投资者交易保护基金。5、建立国家证券市场平准基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将公开入市干预。 6、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尽快修改《公司法》和《证券法》。建议引入投资者代理诉讼、集体诉讼制度、实行上市公司举证责任倒置等制度。 对违规上市公司的处罚,不仅处理责任人更要处理上市公司的发起人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利好传言真实性猜测 对此利好传言,记者专门采访了联合证券成都浣花营业部副总李辉。李辉告诉记者:“没有具体政策出台,不好说。不过从这传言的具体内容来看,真实成分值得怀疑。” 首先,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作为优先股这条就值得怀疑。因而优先股只能享有固定的收益,没有管理、经营上市公司的权利,这恐怕没有人敢拍这个板。而且从解决股权分置的长期过程来看,把非流通股变为优先股,没有人提过,管理层不会简单仓促地就推出这个决定。 至于第三点,有的正在或已经实施的政策,有的现阶段实施恐怕还有具体的困难。“比如第6点中‘对违规上市公司的处罚,不仅处理责任人更要处理上市公司的发起人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这在目前国有股占居控股地位的情况,实施起来难度比较大。”李辉说,“当然,这里我只是猜测而已,一切都要等正式消息出台才能定夺。如果确实如传言所说的那样,可以说,股市的转折点就来临了。”(记者 孙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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